摘要: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这种行为就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都为谋取不法利益而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
如果债务人将全部资产抵偿给一个债权人,并且依法抵偿的,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一种有效的清偿债务的方式;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无效的。
恶意串通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都为谋取不法利益而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
全部财产作价抵偿给一个债权人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用全部财产作价抵偿给一个债权人的协议,如果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保护。形式要件主要是指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质要件主要是指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债权人的债权应当真实存在。但如果该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将不受法律保护。
总之,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无效的,而用全部财产作价抵偿给一个债权人的协议,如果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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