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的文书,在书写时应当有以下内容:首部应当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方便法院核查信息;接下来应当写明诉讼请求,结合所诉争的事项进行归纳总结,确保诉请清晰明了,一般在最后一项列明诉讼费用承担的请求;接下来写明事实与理由,简明扼要,提炼信息;最后,写明管辖法院的名字,签名并写明时间。
被告收到民事起诉书原告怎么办
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应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准备好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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