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遗嘱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遗嘱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2、立遗嘱的理由;3、立遗嘱人所立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4、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5、遗嘱的份数;6、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7、立遗嘱人、见证人和代理人的签名和盖章;8、标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简单的遗嘱怎么写
简单的遗嘱应该这样写:1、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2、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3、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4、本遗嘱1式2份,本人持有1份,律师代为保管1份。等本人去世后,由律师通知所有继承人到场,公布遗嘱;5、立遗嘱地点、具体时间、立遗嘱人签名、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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