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
同时,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二)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
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对判错案的法官应该如何追责
对判错案法官的追责方式如下:
1、法官判错案,有的是事实没有彻底查明,认定事实错误,或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这对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上诉、申请再审;
2、如果法官是涉及到贪污受贿、或者徇私枉法等就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3、如果事实证明法院的确是判错案,在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中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侵害和损失,当事人是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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