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人继承债权的法律规则明确指出:根据现行法令,债权属于遗产的构成要素之一,完全有资格纳入继承范围之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遗产的债权仅限于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已然存在的债权;
若为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方始萌生的债权,则不在继承范畴之内。
无论是依据合同条款、无因管理制度、不当得利理论还是侵权行为所衍生出来的各种债权,皆可依法由继承人予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