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由谁先垫付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先垫付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要回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是可以向责任人要回的,可以通过打官司等方法进行,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先行垫付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责任人先行垫付。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有以下的情形:
1.如果出现驾驶人有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形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2.如果有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交通肇事逃逸等情形的,可以由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3.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的责任已经认定的,可以由责任人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
三、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收据怎么写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收据
交通事故伤者家属xxx,身份证号码xxx,今收到xxx,身份证号码xxx,人民币xx圆整(¥xxxx)用于医疗费。
特立此据。
收款人:xxx
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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