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贷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贷是由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偿还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那么偿还的部分以及住房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规定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购买该财产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包括银行按揭贷款或向第三人的借款,无论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还是以双方名义所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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