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单位拖欠社保款项的情况
应对单位拖欠社保款项的情况的方式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
2.对于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而导致的劳动者医疗费、生育费、养老保险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诉至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社保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
社保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如下:
1.险种不同;
2.缴费金额不同;
3.参保地不同;
4.养老待遇不同。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三、个人是否可以补交社保费用
个人可以补交社保,但只能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进行社保补缴,是指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全数金额由自身出;而公司续交社保的话,个人只需出个人缴纳的金额。如果自己缴纳五险一金的话,断缴期间失业、生育、工伤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三项都是由单位来承担的。关于社保补缴的问题如果是在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可以选择补缴,也可以不补缴;如果不是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则不可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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