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办理离婚时的分割协议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是如果双方之间订有书面的财产分割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不公平,能重新起诉吗
离婚后当事人认为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只有在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支持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n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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