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系统,只认纳税人识别号,只要纳税人识别号没错,并不影响发票的认证;而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上面也有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只要纳税人识别号没错也没有什么问题。
一、小规模纳税人怎样才能开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或者申请代开6%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按照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按照征收率开具,不能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征收率是3%。出租或者转让不动产征收率是5%。6%是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包括17%、13%、11%和6%。出口项目,税率为0。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据3%的征收率,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让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征收率也只能是3%的专用发票。
二、发票认证时间期限是什么时间
发票认证时间期限每月月底之前。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认证之后,必须当月抵扣,否则下一个月即无法抵扣增值税。当月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没有抵扣,下一个月就会形成滞留票,对双方企业都有影响。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方法具体如下:
1、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3、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三、发票丢失怎么办
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如下:
1、如果是丢失记账联,应当取得其他联次的复印件,由原件保存单位或个人在复印件上标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最好是加盖公章;
2、如果是丢失抵扣联,可以凭借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丢失发票联,可以凭借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4、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只能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一、增值税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如下:
1、把存根联复印;
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
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
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二、发票分为: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领购使用;
2、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普通发票;
3、专用发票,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有行业所开具的发票。
综上所述,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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