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事故责任和后果。交通事故承担刑事责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二、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三)知道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驾驶的;(四)知道是无证或者报废的机动车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根据事故所承担的责任,相应赔偿损失。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伤,在我国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纠纷。在遇到交通事故致人伤害的时候,需要我们按照一定的流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同时根据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申请一定的经济赔偿也是必要的,也是对生活的基本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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