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欠债不还利息的数额
时间:2023-09-23 01:55:44 2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如何计算欠债不还利息的数额

欠钱利息的计算:欠债人利息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可以自由约定借款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因此,起诉欠债人利息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计算。

二、欠钱不还被起诉有什么后果

1.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判决后借款人仍然不还的,出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2.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会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

3.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如何

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n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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