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定情形之一的,彩礼要退。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2、男方在婚前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因此在男女双方离婚后,彩礼是否要退还,应当看双方的实际情况,出现法定情形的,才需要退彩礼。
男女双方离婚时彩礼钱怎样判决
双方离婚时彩礼的判决一般会有如下三种情形:
首先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该退还。第二,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彩礼也应该返还。第三,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付的,并且导致了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彩礼同样应该返还。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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