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有意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说,掌握公积金提取流程十分有必要。吉林省公积金提取流程大致分为四大步骤,首先应由职工提出申请,经过相关机构审核批准后,职工到指定银行提取即可。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提取条件应予以核实,由所在单位出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印章。
(二)提取人持《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及本操作指引第四章所规定的材料到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
(三)各分中心、管理部对申请提取职工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需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同时做好记录。
(四)由职工本人提取的,经审批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持管理中心审批后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提取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由他人代办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转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办结后,提取人需将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回联交回单位记账。
以上就是吉林省公积金提取流程的介绍,其实流程并不复杂,职工在提取前,应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然后严格按照上述流程一步步执行,即可顺利完成公积金提取业务,且不妨碍后续业务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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