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身份贩卖废铁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时间:2023-03-07 09:52:43 20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当事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单位的废铁私自贩卖的,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什么是侵占公司财产

侵占公司财产罪,被规定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中。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业合伙人,侵占公司财物,尚不构成犯罪时,给出了明确的民事救济途径和办法。

二、经济重犯罪判多少年

经济重犯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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