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如何预防贷款诈骗
1、确认贷款机构的合法性
在选择贷款机构时,一定要确认其合法性。可以通过官方网站、营业执照、相关证件等途径了解其背景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查询,了解其他用户的评价和反馈。
2、不轻信“高额利息、零担保”的诱惑
如果一家贷款机构承诺高额利息、零担保,那么一定要保持警惕。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诈骗分子利用高额利息和虚假承诺来骗取钱财。
3、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在进行贷款申请时,一定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随意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4、注意贷款合同的细节
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细节。特别是关于贷款利息、还款方式、逾期罚款等方面的条款,一定要明确了解。同时,也要注意合同中的“陷阱”,如过高的违约金、不合理的担保要求等。
5、不轻信“先付款后放款”的要求
如果贷款机构要求先支付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再放款给,那么一定要保持警惕。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是诈骗分子利用贪心和焦虑来骗取钱财。
6、保持冷静,不要被高压销售威胁
如果贷款机构的销售人员采用高压销售手段,威胁必须立即决定是否贷款,那么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其威胁和诱惑,做出错误的决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涉嫌诈骗罪辩护律师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属守律师的工作纪委和职业道德规范;
2、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不得与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守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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