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款纠纷有哪几种类型的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引起的违约纠纷;
2.因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3.因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4.因建筑材料质量争议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5.质保金纠纷;
6.因工程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7.因工期延误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工程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
2.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作出裁决;
3.去法院起诉。
三、拖欠工程款欠条如何写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n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n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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