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许可证开工后会过期吗
施工许可证开工后不会过期。施工许可证只有在未开工前有一定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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