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撤销后再处罚可以吗?
可以;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各省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基本也都明确规定,发现错误应主动改正。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原则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执行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以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原则。
三、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二)造成重大事故,负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四)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六)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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