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访问学者签证
1、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护照;
2、预约面谈确认信;
3、DS-160表格确认页;
4、6个月内的2英寸x2英寸(5厘米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1张;
5、缴纳160美元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费;
6、SEVIS(I-901)缴费收据(证明申请人已缴纳SEVIS费用)。除非申请人参加的J类签证项目是由美国政府资助(项目代码以“G”开头);
7、美国项目主办方提供的DS-2019表;
8、表明在经济、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文件,证明申请人完成学业后会如期回国;
9、提供资金证明等其他支持性文件,证明有充足的资金支付第一学年的所有开销,并且能够为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剩余开销找到足够的资金来源;
10、如果申请人有资助人,请提供与资助人的关系证明(例如出生证明),资助人最近的纳税申报表原件、银行存折和/或定期存款证明;
11、能够证明学术准备情况的学术性文件:带有评分/评级的学校成绩单(最好使用原件)、公共考试证书(A-levels等)、标准化考试分数(SAT、TOEFL等)以及毕业文凭;
12、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学校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箱地址;
13、一份详细介绍以往学术和专业经验的简历,其中包括投过稿的出版物完整清单;
14、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打印网页(针对所在美国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过境签证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
1、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护照;
2、预约面谈确认信;
3、DS-160表格确认页;
4、6个月内的2英寸x2英寸(5厘米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1张;
5、签证申请费收据;
6、出示能证明申请人经美国过境的文件;
7、正规客运票据或其他赴目的地安排的证明材料;
8、证明有足够资金来支付过境期间的开销;
9、出示离开美国后前往其他国家的入境许可;
10、对于船员和机组人员:当前使用的上船/登机通知(最好是原件);
11、如有中国海员证,需提供第1页(个人信息及备注页)及第32页(修正页)复印件;
12、如有中国海员身份证件,则需提供第1-3页(个人信息及备注页)及目前为止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
注:有关申请美国非移民签证中各签证类型所需的详细材料及注意事项,可查阅美国签证申请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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