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来加拿大的一对移民夫妇和他们的一个孩子,2013年登陆并买房,房子产权证是夫妻两人共有。几年来,妻子一直做太空人,即人们通常说的非税务居民,丈夫和孩子一直生活在加拿大,属税务居民。今年2月,妻子将自己50%房屋产权过户给丈夫。夫妻如此打算是为了今后丈夫卖掉此房时可享有自住房增值部分全额免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在过户过程中,税局竟然要扣税1万多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加拿大税法规定,非税务居民在处置加拿大房产时,必须事先通知税局,税局将扣缴房屋增值部分的25%作为预交税款,税局收到预交税款后,会签发房屋处置许可证,律师才可以完成全部过户手续。如果在没有通知税局的情况下就已经处置了房产,也必须在处置后10天内正式通知税局,否则税局将按每天$25元计算罚款,最高罚金可达$2500。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是房屋被处置的一种。上述案例里,由于夫妻不懂税法和偏听偏信一些非专业人士误导,延误时机,导致被税局扣税1万多。更糟糕的是,今年2月份过户房屋产权,5月份才找税务师。妻子除了被税局扣税1万多,还将面临税局$2500罚金!
正确做法是:当妻子决定过户她50%产权给丈夫时,第一要做的事就是咨询有经验的专业税务师。因为资产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转移,加拿大税法上的处理非常特殊和复杂。除非专门税务律师,一般办理过户手续的律师也不一定知道税务处理后果。如果这对夫妇能事先咨询税务师,这一万多元扣款可能减低一半甚至零!这也是为什么在加拿大没有免费税务咨询的原因,因为真正的专业咨询实际上就在帮您合理、合法地省税、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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