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商业诋毁案透视
时间:2023-06-02 21:56:27 32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恶性竞争以身试法法理难容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更是法制经济;逾越公平公正,无异于以身试法。

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已经20多年了。谈竞争已经成为一个老而又老的话题了。但是,由于这样的事件不断发生,因此,这个话题又注定将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

位于四川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薯类食品加工技术开发和生产的科技产业型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0余年来,先后获得43项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有9项,并带动全国薯区一大批农民脱贫致富。从1992年成立以来的10余年时间?光-友薯业开发了几十个品种的方便粉丝系列产品,先后发明精白红薯粉丝、方便粉丝和无明矾粉丝,实现了对红薯粉丝的三次革命。特别是2001年9月,光-友薯业成功研制出不添加明矾的粉丝生产工艺技术,当年底,光-友无明矾粉丝投放市场,2003年3月通过了四川省经贸委组织的新技术新产品鉴定。2002年4月,光-友在北京举行无明矾粉丝产品发布会,在业界引起反响,并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四川雅士食品有限公司,是1998年成立的一家主要从事食品代理、营销策划的公司,主业是广告宣传。2001年后便以生产和销售“白家粉丝”为主。

2002年4月3日,**公司制作书面材料《情况通报》投送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中央部委、各地的粉丝经销商?称:**公司非法盗窃其产品配方等核心技术、商业机密,造成重大损失、已经构成犯罪;光-友粉丝无明矾是虚假宣传;成都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已进行查处。5月14日,**公司又在成都一家大酒店召开新闻通报会,将上述书面材料向数十家新闻媒体散发?宣传“光-友产品含明矾”,并被《成都日报》作为财经新闻报道。5月17日,这则消息被糖酒快讯网站转载。内容为:“光-友粉丝涉嫌做虚假广告宣传……。”从此光-友无明矾粉丝受到消费者质疑,产品销售率明显下降。

2002年6月8日,光-友薯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诉讼。光-友薯业认为,**公司通过投递书面材料、召开新闻通报会、利用媒体宣传等方式,捏造散布的上述虚假事实,企图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达到保住、扩大其粉丝产品市场份额的非法目的,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了光-友薯业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要求判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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