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成立后能否收回出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股东抽回出资的,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践中提取资本的主要方式有:1。过桥贷款在公司成立时作为注册资本,过桥贷款在公司注册后部分或全部收回。伪造虚假的基本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交易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本的一部分转让给个人股东
(3)提取注册资本的部分或全部非货币性部分,如建筑物,工厂、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短期内验资后,以利润分配方式提取出资,以达到提取出资的目的,对未经审计评估,实际价值明显低于申报价值的其他非货币部分,应当提取货币出资,补足。通过向股东提供抵押担保变相提取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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