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秘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
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近年来在我国频频发生,愈演愈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此前向45家高新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商业秘密遭侵犯已成为高新企业难言之痛。最近3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已办理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达25件涉案45人。
据专家介绍,侵犯商业秘密已成为当前国内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重灾区。科研成果泄露、图纸模具被克隆、采购信息泄露、同行卧底窃密、优秀人才跳槽、外贸客户飞单、电子数据泄露、财务信息披露、经营秘密泄露、黑客植入窃密等,被看做是侵犯中国企业商业秘密的十大高危风险。
商业秘密侵权现象严重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对受害企业来讲,一些重大研发成果往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才能获得,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对企业或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是致命伤害。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勉青表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内容,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提供全方位的商业秘密法律保障,加大商业秘密侵权打击力度已刻不容缓。
二、法律缺失致商业秘密侵权泛滥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一项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确保自己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重要因素。然而,目前国内许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并不容乐观。
在业界看来,目前国内许多企业尚未形成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更未及时建立有效保护机制。盛大网络法务部经理林华博士认为,从企业角度来讲,商业秘密之所以成为社会热点,主要存在几方面原因:首先,企业有时在对一项技术进行保护时,并不确定到底是该用商业秘密来保护还是用专利来保护,实际上有很多技术并不适合用专利来保护;其次,商业秘密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框架之下,而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于是不正当竞争由此增加;另外,人员流动非常频繁,预计近七成商业秘密纠纷跟人员流动相关。
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已成为知识产权案件里最难审理的一类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朱丹庭长表示,商业秘密本身不像专利、版权和商标,它们的保护范围非常明确,而商业秘密的范围界限往往并不清晰。此外,根据现行《刑法》对侵害商业秘密罪的规定,只有在产生重大损害比如50万元以上才能入刑,这对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保护非常不利。
与此同时,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现行立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中的若干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而较之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类案件常常面临举证难、立案难、保护难的尴尬局面。
三、多策并举保护企业机密
针对频繁上演的商业秘密侵权现象,专家建议当前要多策并举来加以防范。企业首先要制定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管理;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对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在技术转让或开展经济合作时,要约定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一旦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
对于一个IT企业来讲,它最主要的资产很大程度上是由知识产权组成,而在这些知识产权当中,商业秘密又是非常重要的一块。林华表示,企业在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当中,事先的防范非常关键。以研发为例,企业对整个研发过程都要有完整的登记、汇报、交底,这样才能保证公司对研发进程有充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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