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的高空坠物案件法院均会受理,从司法判例上来看,2%的案件不予受理的原因是侵权主体不明确。针对侵权主体不明确的案件,在补充了相应证据后,司法实践中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倾向。
对于侵权主体不明确的案件,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且判决潜在的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有住户对建筑物中属于自己专有的部分行使占有和处分的权利,当住户在行使此项权利的同时,负有确保与建筑物相关联的人安全的义务。因此住户对于楼下行人通行安全也负有不可逃避的义务。其次,从正义的角度来看,我们作为社会人,维护每个个体的正义其实也意味着维护着整个社会的正义。法院如此判决符合群体的正义价值。
一、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如下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二、高空坠物保险不赔的依据是什么
高空坠物保险不赔的依据这就要看你是否购买了保险,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免赔30%,这30%应由楼顶防水油毡的责任人赔偿。建议您在车辆定损时,可以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协商下,要求他把定损金额提高一些,这样在免除30%后,尽量减少您自身的经济损失。或者您在能确定谁是楼顶防水油毡的责任人情况下,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帮您追回那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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