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个人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单位申请人则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1、提交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个人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3、单位申请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如何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如果土地使用证丢失或损坏,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补办。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土地使用权证申请表、土地权属证明等。在补办过程中,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补办土地使用证是保障土地使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力度。
根据以上所述,提交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是补办土地使用证的必要步骤。补办土地使用证是保障土地使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力度。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土地使用证的补办工作,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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