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权证书遗失之后如何进行补办这一问题,原林权权利人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原先负责该地区林权登记工作的政府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具体所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林权证书补办申请表格;
2.由所在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3.能够证明森林、林木以及林地所有权归属的相关法律文件;
4.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林业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将为申请人颁发新的林权证书,同时发布公告宣布原有的证书已失效。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发现林权证错、漏登记的或者遗失、损坏的,有关林权权利人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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