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结婚了还和我谈恋爱有什么法律后果
仅为情感出轨的情形下仅会遭受社会道德层面的严厉指责,并不会触及到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内。
然而,若涉及到公开以夫妻名义与他(她)人共筑爱巢,或者伴侣再婚或与已知其已有配偶之人登记结婚,此等行为便存在涉嫌构成重婚罪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对于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之案件,其中具有外遇陋习的一方将视为有过失方,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应当给予无过失方合理赔偿,财产分配应适度减少,这便是在民事法律事务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无偿赠送第三者财产的行为本质上是非因日常生活所需处分共同财产,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并且由于第三者获得财产系基于无偿赠与,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必备条件,大部分情况下此类赠与行动也违背了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理应予以谴责。
因此,毫无报酬地赠予第三者财产的行为无疑应当被确认为无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对方结婚后抚养权能变更吗
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n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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