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超市放赌博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时间:2023-05-03 20:10:51 20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事件经过】

男子乔某将两台赔率调整过的赌博机,放入蔡某所经营的超市中,两人商议获利后平分。昨天记者获悉,乔某被顺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超市老板蔡某被另案处理。

据顺义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去年5月初,乔某找到顺义区杨镇地区某家超市的老板蔡某,两人协商乔某将两台“水果王2代游戏机”放在超市内经营,所得利润两人均分。从5月初开始,刘某、李某、樊某等5名玩家多次到该超市内玩赌博机,共计输钱约3.4万余元,乔某分得赌博机利润约1.25万元。

据了解,乔某被抓是因为他自己报了警。去年6月27日,乔某来到超市找蔡某分利润,而正巧有几名输钱较多的玩家等在超市里准备找他讨说法。当时几名玩家都认为乔某在赌博机上做了手脚,因为大家都是输多赢少。“自从超市里有了这个游戏机后,总有人在玩,但是所有人都是输多赢少,我一次都没有赢过”,玩家陈某说。还有玩家称,“你这机器捣鬼了,我玩这个输了一万多,赶紧退钱”。

双方发生纠纷后,乔某担心自己被打遂报警。

在接受讯问时,乔某交代,他听别人说赌博机这东西挺挣钱,就对此产生了兴趣,“正好有个朋友能买到赌博机,我就通过他买了两台赌博机,并且开始自己找地方放置赌博机,这才找到了超市老板蔡某”。乔某还承认,赌博机是做过手脚的,“赌博机调的赔率挺低的,赔率低别人玩的时候总是输,所以我就很容易能盈利”。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赌博机是如何调赔率的,他从别人手里买过来时就已经调好了。

据了解,乔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今年3月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超市老板蔡某已涉嫌开设赌场罪,且有其它犯罪事实待查,目前被另案处理。其他5名参赌人员均已被治安处罚。

【法律解读】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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