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是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一、浙江车辆违章在安徽能处理吗
1、不可以,违章只能在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跟驾驶证是哪里的,没有关系。安徽牌照的车辆,在安徽违章的,只能在安徽处理此违章,不能到慈溪去处理。
2、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五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二、交通事故一方不赔偿怎么办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不成以及有责任一方不愿赔偿的,可以先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起诉时应当上交起诉状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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