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启动后,合议庭应自受理立案申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方寄送起诉状副本;而被告则需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提交有关的答辩状至法庭。
法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处理时,应当提前三天通知所有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员参审。
若起诉请求经过审查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法庭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并且会尽早地向被告发出正式立案通知书以及相应的起诉书副本;随后,在法院确定的恰当日期开庭审理前提下,转发传票至原告诉讼代理人手中,通常情况下,传票会在十五天内制作完成并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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