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缴纳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的情况下驾车上路,若发生意外事故,司机并不必然担负全部责任。
尽管未缴纳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与事故责任认定并无直接关联,然而却会对日后的赔偿款项产生影响,即需由驾驶者自行按照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负担。
众所周知,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无关,但它却是理赔环节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未购买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的情况下,车主须独自承担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那部分金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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