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解决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特点是条款内容繁多,且专业性强,最主要的是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当合同履行出现争议时,您首先要去看条款。请您注意的是:当双方对条款的理解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当条款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您注意就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时,这种条款也可能是无效的。所以,当发生争议时,您应该以协商为主,并且请专业人士,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另外还可以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对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当协商调解均无果后,您可以根据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加以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是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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