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为家庭生活所使用的,属于有权处分。但如果是为个人消费的,则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可以追回,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婚后共同财产要卖的话是否需经过双方同意
婚后共同财产要卖的话是需经过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的同意之后进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变卖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分居后的债务怎么办
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债务的,不影响离婚诉讼。如果是共同债务,将由双方的共同财产支付。如果共有财产不足,双方协商支付。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将不起诉法院。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是有效的,可以约束双方,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善意债权人要求夫妻一方承担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就不能用协议为债权人进行抗辩。
三、离婚能否提取孩子房产给未成年子女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可以,但是有条件,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双方协议一致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才可以;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房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财产赠与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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