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如何追回债务
时间:2023-11-23 23:32:53 42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没有借条如何追回债务

没借条追回借款的方式是:

1.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债务人可以归还欠款或者重新订立还款协议;

2.没有借条要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二、债务追讨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债务追讨的起诉流程是:

1.书写起诉状,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2.法院立案审查材料,以为符合立案要件的,同意立案,并要求你按要求交纳诉讼费用;

3.立案后,法院择日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辩论;

4.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5.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如何确定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讨债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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