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签订合同的效力分为两种情形:
1、合同已经履行或者事后取得承包人的追认,合同有效;
2、合同尚未履行,承包人也不予以追认,则应当分两种情况认定:
(1)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则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2)相对人并没有理由相信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是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经理部的行为构成越权代理,合同无效。
一、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无权代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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