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城市房屋大多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除了装修费用外,还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可以协商具体房屋的补偿价格,同一社区内建设的商品房可以统一制定广场补偿价格。然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房屋是一种特殊情况。这些房子不是建筑公司规划建设的,而是村民自己一砖一瓦地盖起来的。有条件的家庭可以多用水泥和钢材建造抗震性能更好的房屋,而条件差的家庭建造房屋的成本可能与条件好的家庭相差数十万元。
如此巨大的成本差距是“钉子户”在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中感到补偿不合理的主要原因。此外,有关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仍然空白,这也导致了争取补偿之路的混乱。我们能感觉到这个价格不合理,但我们不知道应该赔偿多少。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持,村民与政府之间的多次谈判陷入僵局,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由于农村房屋的建设不是一个统一的商品房,同样外观的两栋房屋,由于材料不同,很可能会有很大差异。就像城市房屋拆迁一样,由于室内装修费用不同,同一面积的两栋房屋的补偿标准也不同。同时,解决城市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标准问题,只能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坐下来继续协商。
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和农村私人住房成本的不同,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中的补偿纠纷将越来越多,“钉子户”问题将更加普遍。呼吁尽快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村住房成本评估补偿机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统一的补偿标准不适合农村,政府红头文件的强硬态度只会加剧矛盾,导致“钉子户”数量不断增加。对大多数村民来说,遇到征地拆迁时,不能盲目签字,也不能一路顶撞政府走到底;相反,要多请教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让律师尽快通过法律途径介入,提高你在与政府谈判中的地位。没有法律的保护,没有律师的介入,村民本身永远是弱势群体。毕竟,住房对一个家庭的生存至关重要。政府负担得起,但你负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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