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与物权的保护方法是什么
时间:2023-08-12 09:04:18 3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物权保护方法

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物权人的物权进行保护。对物权的保护不仅仅是民法的内容,也是宪法、刑法、行政法的重要内容。民法对物权的保护,根据保护方法的不同,分为物权的保护方法和债权的保护方法。其中物权的保护方法是指物上请求权,而债权的保护方法则是指通过侵权损害赔偿的方法来保护物权。

全面列举了物权保护的六种方式: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损害赔偿。这六种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法律还规定,侵害物权,除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将视具体情形,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这一时效,则受害者无法通过诉讼讨回公道。

(二)债权保护方法

约定之债就是合同之债,合同的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重作、更换。

法定之债因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产生,保护方式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修理、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物权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物权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1、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权利性质不同。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属于请求权;

(3)权利期限不同。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1、自物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2、他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

3、准物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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