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控制价怎么收费
招标控制价的收费并非固定标准,它通常依据项目的复杂性、编制所需的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1.在实践中,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会根据具体的服务项目、工作深度及所需资源来制定收费标准。
2.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过程中,费用不应与招标控制价本身价值直接挂钩,即不得因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或预计投资额度而随意调整收费标准。
3.对于国有资金投资的程建设项目,更应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规定
关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有以下几点明确规定:
1.适用范围: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价。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国有资金的使用,防止资金浪费和不合理投标。
2.编制主体: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这确保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和专业性。
3.公布要求: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公布的内容应包括总价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规费和税金等详细信息,以便投标人全面了解项目成本构成。
4.超概算处理: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这一流程确保了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5.投诉与复查: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问题,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机构投诉。投诉受理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组织复查并依法处理,确保招标控制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招标控制价浮动规则及投诉
1.招标控制价在公布后,原则上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这是为了维护招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因价格变动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2.在实际操作中,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招标控制价,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和公布。
3.关于投诉处理,投标人若发现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的情形,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4.投诉受理后,相关机构将及时组织复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若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存在较大误差,将责成招标人进行改正,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期以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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