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放弃继承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具体的写法大致应包括:声明人的个人信息、与被继承人关系、放弃的遗产的相关信息。声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以及住址。被继承人于具体日期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不动产需要写地址、房产证号等等。与被继承人为亲属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声明人与见证人签字以及签订日期。
放弃遗产继承的依据是什么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2、公证员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有一项公证是不可或缺的,即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3、放弃继承的一个最重要条件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期限,应当是从继承开始时起到遗产分割之前止,只有在此期间内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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