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离婚夫妻孩子一般该如何判
民法典离婚夫妻孩子一般的判法如下:
1.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特殊情形可随父生活。
2.离婚时子女满两周岁,抚养权协商为主,不成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丧失生育、子女随其长时间生活环境固定、另一方有子女、另一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优先考虑。
3.婚时子女满八周岁,在前述有利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4.双方条件基本相同,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的,可以作为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5.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6.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的,法院可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二、刚出生的孩子女方放弃抚养权行吗
刚出生的孩子女方放弃抚养权是可以的,但男方必须有能力扶养,且同意直接扶养子女。且放弃抚养权后应当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的相关抚养权进行商议,其中一方主动放弃抚养权的,由另一方负责抚养子女。
三、双方离婚孩子法定监护人怎么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夫妻离婚的,并不会变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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