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选择符合国家长期发展政策的企业股票,因为这些股票代表着整个市场资金的东西,具有长期的高成长性。
2、要仔细分析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在上市公司中,若是个股出现一些问题,那么就会面临退市的风险,因此我们在个股选择上要注意。
3、应增加投资理念,相信自己,有时候短时间的套牢是为了后续长久的机会。
4、要把握好买卖时机,最简单的来说就是均线多头排列不卖,均线空头排列我们不卖。
5、中小投资者购买股票的资金应是手头宽裕、暂不急用的资金。因为若是比较急用的钱,那么在套牢后抽出将给我们带来极大的损失,并且决断了后续能获得的收益。
一、首次发行股票的条件
1、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持续经营时间不足3年的,经国务院特别批准,也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纠纷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不能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如存在股东出资资产的产权归属有争议或尚未正式过户到发行人名下等情形,在权属纠纷解决之前不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应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拥有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如发行人在生产、采购、销售的任一环节,对控股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存在重大依赖(如主要原材料或大部分商品由第三方代为采购销售等),则属于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的情况,因此不符合首发条件。
4、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
首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其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再次,最近一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后,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5、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发行人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并不存在以下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3、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仲裁、诉讼或其他重大事项;
5、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
6、规范运行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等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违规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的情形。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流程
1、申报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机构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意见。
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登陆中国证监会官网查看
2、受理
中国证监会收到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文件。
3、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一般在六个月内审核完毕。
4、预披露
根据《证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因此发行人申请文件被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的内容应当与中国证监会网站的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5、发审委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初审完成后,由发审委组织发审委会议进行审核。
6、决定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以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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