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离婚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当退彩礼:1、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2、给付彩礼的一方在婚前,向对方给付彩礼后,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退还。因此结婚一年后离婚的,是否退还彩礼,应当看是否存在法定情形,存在法定情况的,应当退彩礼,不存在的,无需将彩礼退还。
事实婚姻离婚退彩礼吗
1、能退,但不全退。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的返还数额。男方给付彩礼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如果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关于彩礼分割与返还问题的法律规定彩礼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与无条件的赠与不同,其实质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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