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能在外地买社保么
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可实现异地缴付。众所周知,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体系通常由用人单位在工作所在地统一进行办理与监督。若该在职员工前往异域挑战新的职业领域,相关社保信息需随同整套人事档案一并迁移至工作所在地区,并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供完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合法执业证明以及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向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然后依据该地区的具体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相应款项。在此期间,已不可再赴原工作地域缴纳社保,但若该员工在异地尚未寻得合适的雇佣岗位,而欲继续缴纳原籍所在地的社保金,原则上仅限于住院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其余险种将无法进行缴纳。当员工离职之际,该社保费用可由其自行承担缴纳责任,即便是在单位代为交纳的情况下,仍须由当事人自行交付部分所需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员工能否自己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在企业中工作的员工,倘若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以及关乎于劳动报酬及工伤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争议,那么这位员工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员工需要准备好详细且规范的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同时还需依法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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