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损失赔偿的数额确定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04-26 21:01:38 2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误工费赔偿的数额按以下情形确定:

1.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首先,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如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纳税证明等证据。

其次,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要证明其固定收入实际减少。如果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规定只是相应扣减部分工资,这样误工费只能根据实际减少的部分进行赔偿。

2.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需要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举证证明。一般包括银行对帐单、纳税证明等。

3.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无固定收入,又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相关知识

如果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月收入标准超过了个税起征点,应提供完税凭证,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如果无完税凭证,则仅能按照其从事行业或相似的标准,参考平均职工工资等数据酌情确定误工费。

受害人关于误工费的举证能力往往较弱,应尽量提供充分的证据,除了关于误工期间的证据,包括住院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应妥善保管,提交法庭;同时,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提供完税证明,如果无纳税情节的,也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据,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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