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候选人,然后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一、附件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般是公司内部情况变化,特定主体提议召开等。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二、企业并购小股东如何保护股东权益?
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权益这样保护:
1、强化信息披露;
2、听取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规定行使权益的条件;
3、在股东大会投票时,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4、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需进行正式评估;
6、董事会须成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独立委员会,对并购重组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批。
三、临时股东大会是啥
临时股东大会是根据法定原因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开的不定期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原因,代表上述表决权股东提议,董事提议,监事会提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原因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为董事会5人至19人。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单独或总共持有公司股份10%上述股东请求时;
3、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4、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主要人员变更、股利政策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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