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以前有质量标准,有卫生标准等等,各个部门都分头制定自己的标准,让一些守法企业无所适从,却给一些不法企业留出了空间。食品从原材料种植、饲养到成品入口,分别由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这样的情况也容易出现监管标准打架的现象,对此《食品安全法》明确将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介绍,过去根据我国卫生部门的标准,黄花菜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但质监、农业部门的相关规定称,黄花菜属于干菜,并明确了二氧化硫残留标准。这就是以前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造成的,这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
据质监部门相关人士介绍,《食品安全法》从统一标准的原则出发,规定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体系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不再允许规定食品安全方面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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