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3-03-27 13:30:19 4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当事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以下7种情况个税可申请退款: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情形。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情形。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情形。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情形。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情形。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一、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条件有哪些?

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2、所需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6)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全文7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个人所得税 最新知识
针对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