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住院期间未得到肇事方的照顾,而且就赔偿问题与肇事方谈判未果,陈某一时想不开,想要跳楼自杀,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救下。
春节前的一天,托克逊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县人民医院有人要跳楼自杀。城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正蹲在4楼病房的窗台上,随时有可能跳楼。民警通过劝解和开导,稳定他的情绪后,将其从窗台上救下。
经询问得知,陈某是贵州人,去年12月23日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经过治疗,县医院告知他可以结束治疗,回家疗养。但在和肇事方协商赔付时,他认为对方提出的赔款数额不足以补偿他的损失,住院期间对方也不来照顾自己,遂产生跳楼自杀的举动。
为避免陈某再次出现轻生举动,民警24小时在其病房看护,同时也联系到陈某的弟弟,目前,其弟已从贵州赶来照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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