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专利权一般不是按照职务侵占罪定罪的,在职务侵占案件中,对于财产性利益中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虽然实现了权利移转,但由于其涉及到知识产权犯罪,是法条竞合情形,相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说其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适用知识产权犯罪为宜。比如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专利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构成职务侵占罪和假冒专利罪,只有一个行为,就不能数罪并罚,而是适用特别法优先成立假冒专利罪。
一、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权利人的允许或者授权,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的专利产品或实用的新型专利产品等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许可,制作相关的产品。
二、专利权包括哪些权利?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全文5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